广东省四会监狱顾送钱款指引
自2019年4月1日起,我监狱不再接收邮政汇款。为进一步科学、便捷、安全、规范管理服刑人员的个人钱款,保障服刑人员利益,现已开通银行汇款和“粤省事”服务平台汇款业务等方式方便服刑人员家属顾送钱款需求。操作方式具体如下:
一、银行转账汇款
(一)服刑人员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人账号:(12位阿拉伯数字)
收款人账户名:广东省四会监狱张三44150XXXXX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银行肇庆四会支行
(二)可转账的亲属范围
1.只有在监狱登记批准的服刑人员亲属才可向服刑人员个人账户转账。
2.未经监狱登记批准的其他人的转账、不显示转账人姓名(无折、无卡存现等)的转账,因来路不明,服刑人员将不能使用。
(三)转账方式
服刑人员亲属通过全国各地任意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网银、手机银行、ATM机等渠道均可办理转账。
二、“粤省事”服务平台汇款
操作步骤、方法详见“粤省事”顾送款小程序操作指引
三、其他顾送方式
除上述转账方式外,也可在会见服刑人员时,在监狱会见办证大厅通过刷银行卡、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的方式向服刑人员顾送钱款。
重要提示
1.服刑人员亲属可在办理会见时通过相关证件在会见室查询或通过亲情电话/信件询问服刑人员获取服刑人员收款账户信息及汇款所必需其它信息。
2.服刑人员亲属应妥善保管服刑人员收款账户信息,不得将该账户信息提供给未经监狱登记批准的其他人转账。
3.转账时请认真核对上述收款账户信息,确保完整无误,按提示规范操作,如因收款账户信息不正确或操作不规范,含退款转账手续费在内的一切后果由转账的服刑人员亲属承担。
4.中国银行肇庆四会支行从2019年4月1日开始正式开通服刑人员亲属转账业务。
5.汇款亲属必须是登记批准人员,非登记批准人员所寄钱款服刑人员皆不能用于购物。
6.亲属到任意银行营业网点柜台汇款的,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并填写汇款单。
7.到ATM机转账的不要现金转账,必须持本人同行同卡转账。(切勿使用ATM机无折、无卡存现)
主办单位:广东省四会监狱 联系方式:0758-330 1012
备案编号:粤icp备20007044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23
技术支持:佛山市国迈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57(020)-8112 6612